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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2人公告

  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公办学校。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康教部 孤独症教育教师 2名

  三、组织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 中学教师资格中的任意一种均可;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康复教育专业、心理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等师范类专业均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sjy.mas.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mas.gov.cn/)、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www.mastj.com.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10:00至2021年8月6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录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sjy.mas.gov.cn)、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www.mastj.com.cn),下载并如实填写《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

  (2)报考人员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同时填写《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成功后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3)将《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23090320@qq.com。

  4.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考评、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2021年8月7日上午10点报名人员带上以下材料至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待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21年8月7日17点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专业考评。

  2.报名者需带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毕业及学历证书原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④《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四)专业考评

  专业考评包括无生上课、答辩两个环节,由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全程参与监督。

  1.无生上课(含撰写教学设计)

  (1)时间:2021年8月8日上午八点开始,无生上课要求根据课题撰写教学设计(在60分钟内完成),无生上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2)满分100分,占比60%。

  2.答辩

  (1)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教育教学思想等。

  (2)现场答辩由评委组根据教学要求,对报考人员成长背景、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满分100分,占比40%。

  面试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予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

  3.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5.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得分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马鞍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解释。

报名表.docx

承诺书.docx

疫情防控.docx

  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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