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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庐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庐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名(县福泉山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1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卫生系统所属医院职工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本级单位工作满320221231日及以前与当前所在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3年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20222024含试用期满考核)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1029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具有部队工作经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参加事业单位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自主择岗及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1029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科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附件1)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并经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一份;

5)退伍证等部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经审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须达到N+1的比例,未达到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则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进行笔试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直接面试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本次选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线60分,未达到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报名费、面试费在领取时现场缴纳(笔试费45/科、面试费80/人)。

3.成绩合成: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多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依次确定

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的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察被选调人选的工作表现与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岗位匹配度和工作服从性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考察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考察方案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依据考察情况,由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

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选有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五)自主择岗及调动 

1.自主择岗。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和聘用的,选调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岗

2.调动。自主择岗结束后,选调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社局办理调动及聘用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选调人选须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与选调单位重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人选尚在我县最低服务期内的,须在新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补齐未满服务期。

选调人选需在选调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的缺额岗位内,按竞聘上岗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若相应岗位无缺额的,则低聘至相应缺额岗位。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予以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551-8255200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20018(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docx

2.同意报考介绍信(模板).docx

 

 

庐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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